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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限制、控制和许可证明等条款 |
作者: 来源:商务部网站 1111 |
加纳仍存在少数的出口限制。主要是限制圆木或未经加工的原木出口。1980年底,有18种原木禁止出口,1995年原木出口完全暂停。现在政府的政策是通过增加出口税收代替限制,鼓励经加工的木材产品出口。禁止出口鹦鹉、原藤条和竹子。
野生动物、木材产品、珍贵矿物、鱼和古董需要出口许可。
加纳可可豆受特殊市场和关税协议的保护,出口由可可局垄断。从2000年10月,政府新的指导方针是计划解放部分的可可出口权。
黄金、钻石的市场和开发由珍贵矿物市场合作局和Miramex 有限公司专营。
根据官方文件,加纳没有提供直接补贴来帮助商品和服务的出口。但,通过提供所得税减让的方式帮助出口。如:非传统商品出口的公司税率为8%,取代了35%的基本税率。而且,其它方案通过公司所得税返还方式提供直接的出口刺激。所得税返还同样适用于至少出口自己产品的5%的制造商。税收返还随出口产品份额的增加而增加。最大的公司税收返还为75%,因而制造商可以多出口1/4的产品。农业和制造业存在不同的返还率:生产农产品的工厂出口其产出的5%-15%,税收返还率为40%;出口15%-25%,返还60%。同等情况下,制造业的返还为30%和50%。服务出口没有此类情况。这项措施,为工厂增加出口提供了实质性的财政激励,税收的节余为制造商提高出口份额以达到更高的返还税率起着实质性的刺激效用,当出口份额提高到25%,即享用了最高的刺激效用。
税收减让的方法与政府允许企业减少支付所得税的补贴方式起着同样的作用。这些做法破坏了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同时违反了政府的自由贸易政策的目的,而且企业的出口行为将长期依靠政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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